1.參展單位應具備生產和經營有效期內的《營業執照》、《稅務登記證》、《QS認證》等合法的資質、文件證書等(國際客戶提供所在國家的有效經營資格證件)。
2.參展單位在選定展位后請認真填寫《參展申請及合約表》,加蓋公章后傳真或郵寄至大會組委會秘書處(傳真或復印件同具有同等合同效力),組委會秘書處在接到《參展申請及合約表》后兩日內為參展商頒發《展位確認書》。
3.參展商在收到《展位確認書》五日內,將參展所有費用(包括廣告費用、論壇費用等)匯轉入大會組委會指定銀行賬戶,過期不付款者,組委會有權變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參展資格。由于疫情原因導致展會檔期變動屬于正常現象,展商無權因展會檔期變動取消參展計劃或縮小預定展位面積,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展商承擔。
4.組委會堅持先申請、先付款、先確認的原則。
5.組委會根據會場的整體效果和安全消防的需要,有權調整部分已確認展位。